对象
页面在滚动中,固定位置的一个方式。可以是自己作为对象固定位置,也可以作为父对象,在其下加添其他素材对象,便于这些子对象的固定位置。
属性
x坐标
对象左上角顶点的X坐标,注意,这里的坐标原点是对象的父对象左上角顶点,X坐标值为正,表示对象在坐标原点的右边;如果对象直接放在舞台上,那么坐标原点即为舞台的左上角顶点。
y坐标
对象左上角顶点的Y坐标,注意,这里的坐标原点是对象的父对象左上角顶点,Y坐标值为正,表示图片在坐标原点的下边;如果对象直接放在舞台上,那么坐标原点即为舞台的左上角顶点。
宽
对象的宽度;您可以在属性面板中来设定对象的宽度,也可以在舞台上直接拖拽来改变对象的大小。
高
对象的高度;您可以在属性面板中来设定对象的高度,也可以在舞台上直接拖拽来改变对象的大小。
初始可见
对象是否在案例开始播放时可见。
如果不对此项属性进行指定,那么在案例开始播放时,对象的可见性与在舞台上的可见性一致:即如果舞台上将对象隐藏,则案例开始播放时不可见,反之亦然;如果对此项属性进行了指定,那么无论对象在舞台上是否可见,在案例开始播放时,都会以初始可见属性的设定来显示对象,比如,为了编辑方便,您在舞台上隐藏了一张图片,但在初始可见中,选择了“是”,那么在案例开始播放时,该图片依然会被显示出来。注意,一个对象是否可见,在案例播放过程中,可能会被其他因素影响,比如事件,比如时间轴的播放,因此,初始可见只是决定了案例开始播放时图片的可见性。
透明度
对象的透明度,注意,如果图片对象有子对象,当调整图片对象透明度时,子对象的透明度也会一起改变。
如果要制作对象的渐隐或渐现效果,可以通过配合时间轴和轨迹的使用,设置对象关键帧的透明度使其呈现渐隐或渐现的效果。
旋转(顺时针)
对象的旋转角度,正值为顺时针旋转,负值为逆时针旋转。
旋转角度可以大于360度,在使用设置时间轴关键帧时,如果旋转角度大于360度,图片会被旋转超过一圈。
背景颜色
对象的背景颜色。通过设置背景颜色,可以赋予媒体对象背景;例如:将已经上传到编辑器里的PNG格式的图片的背景颜色更改,PNG的背景颜色将会由无变成所选择的背景颜色。
剪切
当对象有子对象时,是否剪切掉对象范围外的子对象。
通过将对象的属性面板中的“剪切”属性状态设为“YES”,您可以剪切掉所有对象区域外部的对象。如果剪切为“NO”,那么超出对象范围的内容也可以显示。
对齐方式
对象与处于屏幕九个相应的位置,上左,上中,上右,中左,中,中右,下左,下中,下右。设置了对其方式可以固定案例在浏览器中的定位,这里可以选择九种定位,默认值为居中;选择一个对齐方式之后,还可以选择下面的横向、纵向偏移值,来微调案例的摆放位置。注意:在手机案例中,系统会自动适应案例的宽度,因此即使选择偏左或偏右,实际显示中,案例依然会居中显示;但如果指定了横向、纵向偏移值后,案例会按指定的偏移值来显示。
横向偏移值
对象与处于屏幕九个相应的位置,上左,上中,上右,中左,中,中右,下左,下中,下右。选择一个对齐方式之后,还可以选择横向偏移值,来微调案例的横向摆放位置。指定了横向偏移值后,案例在浏览器中显示的位置会按指定的横向偏移值来显示。
纵向偏移值
根据对齐的方式纵向偏移,如果是四个角落位置对齐的话,向中心偏移。如果是中心对齐的话,向下横向偏移。选择一个对齐方式和横向偏移值后,还可以选择纵向偏移值,来微调案例的纵向摆放位置。指定了横向偏移值后,案例在浏览器中显示的位置会按指定的横向偏移值来显示。
固定位置
建议在手机案例中选择“YES”,即固定横幅位置。
动作
删除
“删除”选项将删除当前选中的对象,以及当前对象的所有子对象。当您删除一个对象的时候,它的所有子对象都会一起被删除。如果您只想删除某一个对象,而保留它的子对象,您可以先把子对象复制粘贴到另一个对象下,然后再删除目标对象。
设置属性
可更改目标对象的属性参数,包括目标对象的坐标、宽高、透明度、资源位置等。
设置属性可以更改目标对象的各个属性,具体属性选项根据目标对象的属性面板窗口而定,选项基本与目标对象的属性窗口相同,除了对象属性面板中的“初始可见”参数会在这里显示成“可见”。您可以设定或改变目标对象的任意属性参数,当事件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按照你设定的属性参数来显示或播放。比如,您可以将一个目标对象(比如一个图片对象)的透明度设定为50%,那么当事件触发时,这个图片对象会显示成半透明状。
获取属性
可获取目标对象的X坐标、Y坐标、宽、高、旋转(顺时针)、X轴旋转、Y轴旋转、视距、定制光标、资源位置这些属性,输出到变量。
交替显示
目标对象执行交替显示的动作,即执行“显示——隐藏”的交替动作。
在动作触发前,若目标对象隐藏,当动作第一次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执行显示的动作,第二次触发时,目标对象执行隐藏的动作;反之,如果动作触发前目标对象显示,则第一次执行隐藏动作,第二次执行显示动作;注意:此动作的触发,目标对象和触发对象不能为同一个对象,否则对象隐藏之后无法点击,则无法执行显示动作。
显示
目标对象显示。目标对象从隐藏切换到显示状态的动作。
隐藏
目标对象隐藏。目标对象从显示切换到隐藏状态的动作。
置于顶层
目标对象的层将会置于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图文的最顶,成为最顶层。
若目标对象原与其他对象图片重叠,显示不全,置于顶层后,目标对象会成为最顶层,将会显示对象全部而将其他对象图片遮盖住。
置于底层
目标对象的层将会置于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图文的最底,成为最底层。
若目标对象原与其他对象图片重叠,置于底层后,目标对象会成为最底层,将会被其他前面的所有层对象挡住
同层置顶
目标对象成为其他同层对象(并列对象)中置顶的对象。
建议此动作的目标对象有作为层的父对象,否则目标对象若加在页面下或舞台下,动作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成为该页面或舞台下的所有对象的最顶层。
同层置底
目标对象成为其他同层对象(并列对象)中置底的对象。
建议此动作的目标对象有作为层的父对象,否则目标对象若加在页面下或舞台下,动作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成为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对象的最底层。
隐藏同层控件
目标对象显示,与目标对象的同层的所有其他对象都会隐藏。
该选项可以用在比如刮刮卡,对应在同一位置只出现一个奖项的文字,其他奖项的文字同时隐藏。
克隆对象
复制案例的任意对象或效果,例如图片、时间轴等,在案例播放时,当触发条件满足时,在设定的区域内该对象或效果会产生副本,原始对象不会受影响。
当选中这个动作时,目标对象的所有属性参数也会同时显示出来,可以进一步对克隆之后的目标对象属性进行设定。(原目标对象不会受这些属性参数的影响)。如果将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的状态设为“YES”,动作触发时,则克隆出的新对象坐标以鼠标的坐标为坐标位置出现;不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: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NO,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XY坐标坐标生效。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时,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,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。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,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,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NO,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XY坐标坐标生效,克隆对象会呗赋予设置的XY坐标,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时,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,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。总结:不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,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。位置优先级是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优于“XY坐标”优于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但“使用对象坐标”的坐标是中心重合,而“鼠标位置克隆”和“XY坐标”的设置会有相对于父对象的位置改变,是相对位置。
删除克隆(同一对象)
可删除以一个对象为本体所克隆出来的所有新对象。
删除克隆后,在当次案例播放案例中,以某个对象为本体克隆出来的所有对象均被删除,无法复原;但是克隆功能依然存在,能继续进行以该对象为本体的克隆。
删除克隆(同一区域)
可删除一个区域内所有克隆出来的新对象。
此动作将会删除某个作为克隆容器的父对象下产生的所有克隆对象;例如:页面1下有两个不同本体克隆出来的对象,要点击按钮删除区域内的所有克隆,那么目标对象需要设置为页面1;注意:克隆对象的克隆动作设置“其父对象为”的对象要与触发删除克隆(同一区域)的目标对象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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